【随州瑞信2014-03-14信息】
1、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给予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。《通知》显示,财政部针对水电行业实施的增值税返还政策为: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(含抽水蓄能电站)销售自产电力产品,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;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2、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3〕108号)文件精神,明确改进购租管理、加大融资力度、完善财税政策、开拓国际市场、加强风险防控、完善配套条件、支持先试先行等七项政策措施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,落实了飞机租赁企业印花税的有关政策。通知明确规定,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,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。
3、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,农业生产中属于农机的设备越来越多。税务总局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农业部及基层税务机关意见基础上,决定将适用增值税优惠税率农机范围扩大至农用挖掘机、养鸡设备系列、养猪设备系列产品,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,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。原来的农机范围只包括拖拉机、土壤耕整机械、种植机械、收获机械等十四类。
4、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,近日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《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自2014年1月1日起,实施企业年金、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。《通知》规定,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,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;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,免征个人所得税;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,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。